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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溪:学习反家暴知识 致力婚姻家庭服务

发布时间:2016-03-30 15:37:34    来源:大溪镇妇联    作者:大溪镇妇联    阅读次数:


妇女在遇到家庭暴力时如何维权?法律有无针对性的规定?3月25日,大溪镇妇联邀请大溪法庭副庭长陈泳滨,对100多名村(居)妇女主任进行《反家庭暴力法》培训。

培训中,陈泳滨指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,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家庭关系,促进家庭和谐、社会稳定而制定的。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,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。此外,陈泳滨不仅仅详细地分析了部分重点法条,还引用各种鲜活的案例,让妇女们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,坚决反对家庭暴力。

随后,该镇妇联成立了17人的婚姻与家庭志愿服务队,帮助调解家庭矛盾,维护妇女权益。志愿队还来到大溪法庭,感受法律审判氛围,并深入了解人民调解工作,为以后自身的工作厚实基础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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